第四百二十二章 少年情义(一)-《神都锦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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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是受到“花会”的影响,进门得交每人三贯钱,可纵使这般,依然挡不住人们的热情!
人实在太多了,况且方九他们三个人也没个官身,就算有钱,也弄不到包间,只能在一楼大厅一角,弄了张案几坐下。
南方水果多,所以摆放出来的都是鲜果,远胜北方的果干。
明崇俨对“青楼”不陌生,但却对一楼大厅正中央一座半人高的木制高台很有兴趣,左看右看之下,问一旁的罗盛道:“此木台,何用?”
“待会儿选‘花魁’就在其上。”方九接过话道。
“如何选?”明崇俨再问。
方九也不清楚此地规矩,抬首张望了一下,最后唤来一名小厮,经其叙说后才知道,大体上和“花会”类似,只是,最后成为“花魁”者,可在才学最高或出资最多者中,择其一人留宿。
“逛青楼”可以,留宿则不成,这是冯宝给身边人定下的规矩,当然,真要有哪个偷偷摸摸那么干了,估计他也不知道就是。
“咣——”不知道何人敲响了一声铜锣,瞬间,原本吵闹的“芳香阁”声音小了许多。紧跟着,在无数人的目光注视下,一名满头珠钗,身着华服的女子缓步走上木台。
这名女子是什么人?对于明崇俨来说毫不重要,甚至于她在台上的那些说词,也不过都是些冠冕堂皇的“废话”。
明崇俨无意细听,而是转动着小脑袋四下张望,想看看还有什么有趣的事没有。
有些时候,事情就是那么凑巧。
明崇俨没有发现任何有趣的事,却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侧影——那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,正大摇大摆地穿过大厅,往后院而去。
“咦?莫不是叶胖墩?”明崇俨心里想着,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抹坏笑,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一般。
“吾去去便回。”明崇俨丢下一句话,立刻起身,也往后院快步走去。
话说大约一个月前,冯宝一行途中下榻客馆,在馆内遇见一群人,其中有一个比明崇俨小几天的男孩。姓叶名非,小名“墩子”,人比较胖,且脑子也不是太灵光,显得有些傻呼呼,但是为人很是憨厚,很快与明崇俨成为朋友。虽然只在客馆相处两日,但从小并无朋友的明崇俨,却记住了自己生平第一个“友人”。
因为印象深刻,所以当明崇俨发现适才那个小男孩很像叶非的时候,才会立即去看个究竟。
后院人少,自然安静许多,明崇俨一路小跑总算追近,且确定正是好友叶非。
本想开口招呼,可转念一想,明崇俨又改了主意,先是从地面上捡起一个小石子,接着扬手掷出,而自己立刻快速躲到一旁小树之后。
“什么东西?”叶非嘟囔了一句,停下脚步,回头看了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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