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十四·盛夏已至 (求订阅)-《中古帝国一小兵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尼卡斯·弗朗西斯自从石楠地守卫战结束后,自愿放弃采邑,只身加入莱伦麾下,作为他的骑士而战斗,这一提议也征得了德拉文伯爵莱夫·安洛先的批准。

    这名王国骑士,仅带了自己麾下七名游侠骑士及其侍从们,担任橡木领骑兵连的连队长,统领游侠骑士和游骑兵。

    一行骑士的身上,或都或少都沾有泥泞和血痕,显然他们刚经历一场战斗。

    队伍末尾的游骑兵拉着一辆装满缴获了几具盔甲、武器盾牌的拖车,游骑兵们脸上还带有喜悦神色,战斗赢得十分轻松,有两位王国骑士压阵,仅一波冲锋就击溃了敌人。

    “不少人觊觎橡木镇的富庶,莱伦,看来我们有必要多派出几支巡逻队,趁早他们尚未结成气候,斩草除根。”尼卡斯骑着自己的帝国北地战马,朝着橡木镇领主解释着:“无赖骑士最喜欢打家劫舍,每隔一段时间,总会有一两座农舍被烧,主人惨死家中、畜养的牲畜被掠走,要我说,这群抛弃了骑士准则的家伙都该被吊死!”

    “确实是个不小的隐患。”莱伦点头说道。

    这已是第三波劫掠领地商队的无赖骑士,每年都有游侠骑士背叛忠于领主的誓言,逃亡深林,或加入匪帮,或自建一個全新的祸害团体,在缺少准则和骄傲约束下,贫弱村庄的民兵们,完全不是这些身披鳞甲甚至全身板甲的无赖骑士的对手,并且缺少行为规范的骑士,难免堕落于混沌邪神的怀抱,沉迷色孽的纵欲,或痴迷于恐虐的暴力,血淋淋的献祭惨案,一例又一例。

    “要想一劳永逸解决他们,完全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,我有个建议,扩充麾下游侠骑士的数量,编队形成强大的骑兵力量后,无赖骑士们自己就会退却,再不会染指一步。”尼卡斯给出了自己的建议,他接着说道:“毕竟谁都畏惧力量,尤其是这群朝不保夕的亡命徒,把他人性命视为草芥,极度爱惜自己的存亡,真遇上难啃硬骨头,我敢打赌,无赖骑士一定转头就走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莱伦摸着下巴,他倒是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帝国以军纪和庞大多样的军队,才得以称霸于人类诸国,相较于灰色山脉对面的骑士王国,他们拥有整个旧世界最强大的重骑兵部队,每一座村庄都有成建制的游骑兵和征召骑兵,追杀逃敌自然是拿手强项。

    虽然在战斗中,帝国可以从远程武器、重炮、步兵质量还有战术上取得最终胜利,但是骑兵质量上的短板,依旧是不小弊端,对游迹于深林的无赖骑士,主动出击的成本过于高昂,所有贵族领主对这些家伙颇有些无可奈何。

    “嗷哇哇!!”

    一行骑士前行中,数头麋鹿从前方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跃出,紧随其后的半狮鹫菲尔诺斯也从山路一旁蹿动,它正在捕食猎物。

    胯下战马不可避免的陷入惊慌,喷出鼻息,刨动蹄子,类似于普通人和贵族的区别,半狮鹫天生就克制动物。

    “侓侓侓~”骑士们不得不握紧手中缰绳,专心安抚马匹,马惊了的后果很严重。

    片刻后,菲尔诺斯的尖喙叼着半截麋鹿,从树丛中走出来,前肢末端,锋利如匕首般的狮爪滴落猎物的鲜血,雄鹰般的锐目注意到莱伦,它扭头叼着猎物靠近王国骑士。

    虽然知道这头半狮鹫是领主的伙伴,但莱伦身后的游骑兵和游侠骑士们依旧纷纷后退,艰难地鼓动一下喉结,面对强大的怪兽,换做是别人,早就吓得屎尿横流,大气不敢出了。

    “啊啊!!”半狮鹫叫了两声,王国骑士走到它身后,他伸出手,轻轻捋顺了菲尔诺斯颈后的深棕色鬃毛。
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,莱伦总觉得半狮鹫的目光傻憨憨的,看起来十分“睿智”。

    莱伦又捋了捋,拍拍半狮鹫的脑袋:“去吧,好好享受你的猎物,在森林里千万记得不准伤人!”

    “啊啊!!”菲尔诺斯又叫唤几声,灵性地眨动眼皮,以它的智慧,当然听得懂莱伦的意思。

    半狮鹫叼着半截麋鹿,庞大体型一跃,便在森林中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