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克拉丽丝踩着高跟鞋走出了地下一层,乘坐电梯来到了拳馆的五楼。 五楼的一间办公室内,一位五十多岁的黄头发美国人正盯着监控画面,画面上是王耀祖和弗兰德签署生死状的画面。 克拉丽丝笑道:‘爱德华,这个男人是我见过的最强的男人,三十年前他在朝鲜战场上屠杀联合**如砍瓜切菜。’ “回国后他又端了特务的老巢。” “前几年,他又带兵参加了对越战争,您想要在擂台上杀死弗兰德,除了那些拳手之外,王耀祖确实是一个能做到的人。” “他是我见过的,最强的男人,志愿军兵王。” 爱德华点头道:‘若是能做到弗兰德,五亿美金和黑金科技公司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双手奉上!’ 克拉丽丝笑道:“我们先静观其变吧,能不能赢还两说呢!” 弗兰德在一场擂台赛上打断了已经投降的拳手维西的腿,导致维西这辈子都不能参加拳击比赛,而且还留下了永久的残疾,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。 维西正是爱德华的孙子,同时也是爱德华最喜欢的孙子。 得知消息后,爱德华想让弗兰德人间蒸发,但维西说,要找一个人在擂台上杀死他。 从那之后,弗兰德就成了被资本吹捧的拳王,他基本上每个月都要打很多场擂台赛,面对不同的对手,但无一例外,他都赢了。 在擂台上杀死弗兰德,是资本家们的游戏,大多数人都成了他的粉丝。 但这也是他们愿意看见的。 若是让他在自己的粉丝面前被打死,给他的打击将会更大。正所谓,飞得越高,摔的越惨。 擂台上。 二人签完生死状后,各自回到了各自的位置上。 王耀祖那边儿的人在给王耀祖戴牙套的时候,在他的耳边小声说:“上面有人花五百万美元买弗兰德的命!你打死他就能赚五百万美元!” 王耀祖眼前一亮:“我草,还有这好事儿?生死状都签了,我绝对不让他活着下来!” 那人笑道:“如此最好,但你若是被他打死了,你一分钱都得不到!” 王耀祖自信的说:“他没那个机会!” “为什么这么肯定?” 第(2/3)页